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5日发布关于董事、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,董事长兼总经理ZHAOXIAOJIE、董事LINDEJIAO、董事兼财务总监陈文、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,即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,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,四人合计减持不超过24,600股。
减持计划详情
股东名称
任职情况
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(股)
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
高管锁定股数量(股)
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(股)
本次拟减持数量(股)
占个人持股总数比例
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
ZHAOXIAOJIE
董事长兼总经理
58,867
0.0389%
44,150
14,717
14,700
24.9715%
0.0097%
LINDEJIAO
董事
9,198
0.0061%
6,898
2,300
2,300
25.0054%
0.0015%
陈文
董事兼财务总监
23,547
0.0155%
17,660
5,887
5,800
24.6316%
0.0038%
张勇
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
59,747
0.0394%
44,810
14,937
1,800
3.0127%
0.0012%
公告显示,此次减持原因均为资金需求,股份来源方面,ZHAOXIAOJIE、LINDEJIAO、陈文为股权激励授予,张勇为股权激励授予及集中竞价买入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,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。减持价格区间方面,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,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。
承诺履行情况
实际控制人ZHAOXIAOJIE先生以及董事LINDEJIAO先生此前在公司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》和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》中均做出相关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。截至公告日,上述承诺对象均严格遵守承诺,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,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已披露的意向、承诺一致。
风险提示
本次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但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、减持价格、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。同时,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、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、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%的情形。董事长兼总经理ZHAOXIAOJIE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,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、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,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。在本计划实施期间,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,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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